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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刚需实行保护措施 出售五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税

2013-03-09 18:05来源:随州房产在线

新政细则出台后,*受关注的是“个人转让住房严格征收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有人认为,在热点城市这一税收可能会转嫁到购房者身上,从而增加购房成本,推高房价。尤其是改善性购房需求可能会被“误伤”。此外,也不利于二手房的流通,影响市场供应。

据悉,从市场反应看,购房者担心增税后增加购房成本,因此在细则出台的第二天,多地出现“突击*房”现象。中指院数据显示,在2月25日到3月3日的一周内,九成以上城市月周均成交同比上升。重点城市中,除苏州周均成交同比下降外,其余城市均上升。值得注意的是,仅3月2日一天,北京二手房网签量突破千套,达到1059套,创下休息日*高交易纪录。

随州二手房市场也出现较大波动,随州二手房交易量也在这段时间达到井喷。据了解,从3月1日随州二手房网上签约31套,面积达3094.51㎡,创下2012年10月以来单日签约量*高记录。中介二手房成交量也骤然上升。
    针对各界对“细则”会“误伤”改善性需求和刚性需求的购房群体的担忧,住建部齐骥日前表示,此次调控将突出地区的差异化,如“细则”执行起来发现问题,会有保护措施。

齐骥说,楼市调控细则实际已包含在五条措施中,但还需各地方政府“翻译”成可操作的具体条款。另外,各地方政府需要制定并发布当地房价调控目标。他透露,地方细则出台时间为3月底。

符合条件者现行政策有优惠,五年以上**住房免征个税

目前我国改善性需求量还很大,如何减少政策影响呢?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表示,2006年国税总局的文件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计划卖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同时,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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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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