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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栋要拆迁私房装修成宾馆 要开业时才得知

2012-07-14 10:28来源:互联网

    今年4月,阳新来汉的尹先生在洪山区桂元路租下一栋私房装修成宾馆,转让费、装修费等共花了60余万元,可前几天,拆迁办的进驻,让尹先生惶恐不安。昨日,当确认此处即将拆迁时,尹先生急得团团转。

  尹先生今年38岁,此前做过一些小生意。今年4月,他相中洪山区桂元路一栋6层的私房。随后,他支付了近20万元转让费给以前的承租方,又与房东陈某签约,将此房2至6楼租下,改造成一个小宾馆。转让费、押金和装修费等花了约62万元。

  装修两个多月,眼看宾馆不日即可营业。7月10日,他突然发现,有拆迁办进驻此地。很快,拆迁的消息传遍了这条路上的每个门面。

  昨日,桂元路上的孙先生、钱先生等10余名老板反映,他们大都是从6月底过来的,承租了附近门面,各家花费从2万元至20多万元不等,为什么先前没有公布拆迁消息?

  昨日,记者和尹先生一同到拆迁办核实情况。只见该办门口,张贴着一张2011年3月公布的《武汉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该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尹先生所租的房子的确要拆迁。

  洪山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征地拆迁科有关负责人介绍,此处的征地公告去年就已公布,并和房东做过相关登记。目前,拆迁前的准备工作已准备就绪。“既然这样,房东应该事先告知实情。”尹先生很不解。而房东陈女士告诉记者,她也是近日才知道要拆迁的。

  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的陈亮律师认为,如有证据证明房东事先知道此处要拆迁,租房给尹先生时又没有告知实情,那么,房东的出租行为属恶意隐瞒,应承担过失责任,尹先生可要求房东赔偿相应损失。

  尹先生说,包括押金和一些未装的电器,他*多能要回6万元;他打算和其他老板一起,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

责任编辑: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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