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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房价变化 如何看待当前房产市场

2012-07-07 10:13来源:互联

    近来,楼市在“放量”的同时,一些楼盘的价格也出现了反弹。如何看待当前的房产市场?新华社日前连发三篇稿件,对此进行了分析。

    一论:房地产调控决心未改方向不变

    “稳增长”离不开房产行业的健康发展,但这并不意味着“稳增长”目标的实现要以动摇房地产调控为代价。在今年提出“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的同时,中央也强调了“稳定和严格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基本精神。房地产调控政策仍然需要坚定不移地执行和贯彻,这既是中国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内在需要,更是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
随着刚性需求的释放,全国楼市目前正进入一个回暖的市场周期,房地产调控也随之进入了经受考验的关键阶段。在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房地产调控短时间内也许不会出台更严厉的措施,但这并不意味着房地产调控进入了尾声,房价离“回归合理水平”仍有距离,房地产市场也尚未真正达到健康、稳定的发展目标。坚持,并向更深层次推进房地产调控,仍然应当成为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主旋律。

   二论:对房价变化不可掉以轻心

    随着央行下调存准以及降息等等宏观政策的调整,楼市也确实进入了由清淡到回暖的周期。但是,回暖中的楼市并不具备在短期内再次掀起价格高潮的条件。

    从政策面看,房地产调控基调不改,投资、投机性需求仍被死死地挡在市场之外,自住性的需求可以支撑短期内的市场反弹,却很难引发全局性的价格暴涨;从资金面看,开发企业的库存仍然处于历史高位,去库存、回笼资金依旧是企业面临的主要挑战,即便是许多坚持没有降价的开发企业,也坦言“现在的日子不好过”;从市场面看,购房者对于房地产调控的期待依旧很高,对继续降价仍有期待,观望的情绪并没有彻底扭转。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保证市场供应,合理引导刚性需求入市,避免人们在“追涨”的心态下人为推高房价,是下一步调控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三论:巩固房地产调控成果要强化问责机制

    不可否认,在去年的调控过程中,很多地方在执行调控措施时出现了用力过猛、矫枉过正的情况,误伤了一部分自主性合理购房需求。但是,“微调”措施可以,“微调”目标不行。任何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调整,都不能动摇稳定房价、稳定市场的大方向。在出台“微调”措施的同时,必须同时制定调控的目标和计划,接受监督、强化问责,只有这样才能稳定市场预期,保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随着房产市场成交量的节节攀升,房价也露出了回稳上涨的苗头。在这样的背景下,要保证地方的调控手段不走形、不变样,坚持并进一步加强问责机制有必要继续强化和坚持。调控有目标,监督有问责,双管齐下,才能保证房地产调控目标的最后达成。

责任编辑: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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