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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正式实行

2014-04-02 08:54来源:楚天快报

  从随州房管局获悉,备受市民关注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正式启动,4月1日起,《随州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正式实行。

  今后,市民购房的首付款、预付款和住房按揭贷款,都将进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笼子”。开发商再也不能随意动用商品房预售资金,到房产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房屋预售资金就会被划入统一监管的范围。

  此后,挪用本项目预售资金开发其他项目的现象或成历史,商品房建设资金被挪作他用造成“烂尾楼”的现象也或将成为过去。

  购房款今后将“不经开发商的手”打入房管、银行和开发商三方协议监管账户

  以往,大家购买房子,购房人与开放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将全款或首付都交给开发商。但从4月1日开始,这一付款方式将发生改变。购房人将购房款打入房管、银行和开发商的三方协议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自行收取房价款。

  如果售楼部有专用POS机,购房人通过售楼部专用POS机,将购房款打入房管、银行、开发商三方协议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专用POS机签单,为购房人换取购房专用发票。

  如果售楼部没有专用POS机,或购房人使用现金,购房人凭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监管系统打印的缴款通知书,到商业银行网点柜台缴纳房款,由银行将购房款直接划至监管帐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银行出具的交款凭证,为购房人换取购房专用发票。

  如果购房人准备进行贷款买房,负责贷款的商业银行将个贷资金全额缴入监管帐户。据悉,以后随州市每个预售房项目,都将对应一个监管账户,购房人整个付款程序都“不经开发商的手”,开发商不得直接收取购房款。若购房人想解除合同,可由开发商向监管机构提交退房退款申请,监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再通知银行解除对相应资金的监管。

  咱们老百姓买房子一般是先认筹、交定金,再付首付进行按揭贷款等方式进行购房交易,一年或两年之后才能收房,而这期间可能是会出现预售款被开发商挪用,造成“烂尾楼”。或者因为开发商建设资金不够,相应的配套设施也建设的不完备,也存在延迟交房的现象,让购房者“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在随城房地产的硝烟暗战中,认筹1万抵3万、5天内交定金可享9.8折优惠等是房产商主打的“营销战略”。认筹金和定金都不会直接存入监管账户,认筹金缴纳后,购房人在楼盘开盘时选中房源,才会转成定金;签订购房合同当天,定金将转成购房款,只有转成了购房款,这笔钱才会进入监管账户。如果购房者有交认筹金和定金因与开发商约定签订合同的期限,避免在这一过程中让开发商“钻空子”。

  历史上,曾有过开发商卷走预售资金,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留下“烂尾楼”的现象。4月1日起,商品房预售资金进入了监管账户这一“笼子”中,标志着商品房预售项目进入数字化监管时代,预售资金的挪用将逃不过数字化监管的“法眼”。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未按规定使用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未按规定将房价款存入监管专用帐户、以收取其他款项为名变相逃避监管等行为,监管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按照三方协议的约定暂停其监管资金拨付。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不改的,由监管部门停止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记入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

责任编辑: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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