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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尴尬局面将破冰 连租5年符合条件者可购房

2014-03-31 17:54来源:随州房产在线

自2007年保障房被政府重新设为住房供应的重心以来,一直吸引着大批民众“申保”,可到了2012年,住房保障政策转为“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在广东更明确为“只租不售”,“经适房”、“限价房”等逐步退出。至此,原本“一房难求”的保障房遇冷,面临“房等人”的尴尬,空置现象十分普遍,如广东有1.15万套,山东1.29万套,云南则高达2.3万套。

针对这样的现象,3月28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政策转变——连租5年且符合配售条件者可购房

意见稿指出,租赁期满未续租、不再符合保障条件以及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应当腾退保障性住房。连续租赁不少于5年且符合配售条件的,可以购买;购买保障性住房未满5年且确需转让的,由政府回购。

“有房子才有保障”这一想法在很多人心中根深蒂固,以前保障房只能租不能售,许多人不能接受这种方式。有数据显示,2011年广东在自感需要保障房的人中做了一次民意调查,约六成人选择的保障方式是以较低价向政府购房,而愿意以较低租金向政府租房者仅为14%。可见,无论经济能力怎样,大部分人还是希望有一个固定的居所,有一套自己的房子,而现今这一举措可谓契合了民众的购房心意,一部分符合条件的人的住房问题将得到解决。

力度加强——严厉惩处骗保者

除以上政策外,意见稿还加大了对弄虚作假和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处罚力度。不仅对政府部门作出要求,也规定申请人若有隐瞒、虚报、伪造信息,处以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城镇住房保障。

审计署2012年全年审计结果显示,全国范围内有10.84万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因提供不实资料、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3.89万套、领取租赁补贴1.53亿元,另有1.13万户家庭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2975套,重复领取租赁补贴2137.55万元。在今年北京“两会”上,人大代表李国表示,骗保者频现的原因在于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运行管理机制还不健全。由于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机制不完备,对家庭和个人住房、收入及金融资金基础信息审核困难,导致提供虚假信息骗保和退出难的现象。

这种骗保现象不仅仅助长了不正之风,而且让真正需要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人无法得到保障,损害了他人利益,真心希望这项政策能给民众带来利益,帮住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责任编辑: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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