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消费中常会出现一些问题。一方面,部分企业无视社会责任和国家法规,使得欺骗现象屡见不鲜、投诉率居高不下;另一方面,消费者不合理的消费方式和权益观念无形中助长了房地产企业的违规行为。楼市315大讲堂教您做理性的购房者,从而幸福搬新家。>>更多购房知识,请关注随州房产在线购房课堂。
新房购买者需仔细
在购买新房时置业者可能会遇到这样一些问题,比如广告虚假宣传、延期交房、房屋质量问题、物业管理质量问题等。
一、广告虚假宣传
楼盘经销商在销售楼盘时,常常会打出各种各样华丽的广告,令消费者们眼花缭乱。消费者需要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
广告包装:周边嘈杂——坐拥城市繁华 感受摩登时代
地段偏僻——告别闹市喧嚣 独享静谧人生
价格奇高——奢华生活,**气息
搞个楼尖——哥特式风格
前后楼快挨上了——邻里亲近,和谐温馨
弄个喷水池——英伦风情,北欧享受
门口有保安——私人管家,尊贵生活
挖了小池塘——临湖而居,演绎浪漫风情
二、无证收定金
购买新房交定金时要先看看开发商的五证:规划用地许可证、土地证、建设许可证、施工证、商品房预售证。尽管无预售证收取带有预定款性质的费用已经被明令禁止,但目前,未取得项目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并且收取各种名目的定金、订金、预付款、诚意金、认购金等现象非常普遍。
无证交钱买房者存在很大的风险。“内部认购”后,倘若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子或房子出现质量问题,甚至遇到开发商“携款而逃”,买房者都难以受到法律保障。
三、一房两卖
预防提示: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甚至交纳了房款、办理了入住手续后,仍不能说已取得房屋的产权。买房人还必须经过严格而复杂的程序,比如到房地产交易所登记,才能完全拥有对于他所购买的房屋的产权。
支招:未得房产方可获双倍赔偿。*高法院在新的司法解释中,规定未能取得房产的一方,不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四、延期交房
免责约定是开发商的“护身符”,关于房屋交付时间的问题,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一般只明确约定了一条免责条款,即“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日内告知买受人的”。主要是针对自然灾害而言。有的开发商将气候原因影响工期的情况也约定为免责事由。一般延交房屋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过期限,可以要求退房,并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当然,如果能完善违约责任的条款,签订合同时对解除合同的期限也做相应的约定,是可以预防此类事情发生的。
五、房屋质量问题
鉴别商品房质量可以:第一,检查房屋面积和规划。面积缩水,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在规划变更方面,经相关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应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告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告知,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二,看房子有无裂缝、是否倾斜、做工质量和室内通风。若有裂缝且裂缝与墙角呈45度斜角或与横梁垂直,说明该房屋沉降严重,存在结构性质量问题。用目测的方法从四周不同角度,远近距离仔细观测基本上可以发现有无倾斜。做工上要观察每个接点、窗沿、墙角、天花板等是否精细。通风则要看窗外通风、采风、排气是否有障碍物。
第三,谨防“假带装修”。有的业主觉得买房后自己请人装修费时费力,于是倾向于买市面上的带装修房。但是,小编要提醒大家谨防“假带装修”,在检查房屋质量时注意隐藏的设计是否达标、材料有未被偷梁换柱。
六、物业管理质量差
现状:有的小区,承诺集中供热,可业主入住一段时间后,却发现热水突然停了;有的小区水景刚开始好看,但是缺乏维护,成了一潭死水;有的新建小区一楼公共绿地变成了菜园。同时对于物业服务费收缴问题,不少业主也颇为不满。有的小区业主反映,入住时一次性预交了一年的物业服务费(有的还一次性预交几年),小区环境依旧脏、乱、差……凡此种种,不逐一而论,物业管理以及物业服务已经成为目前小区住宅的投诉热点。
支招:炒掉物业公司未必是*好的选择,两败俱伤,小区房产也会贬值。建议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很好地沟通、谈判,以解决问题,争取更多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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