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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出台新政严控商品房预售资金 防烂尾

2014-01-22 08:20来源:楚天快报

  近日,随州房产管理局出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将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全程监管,对用于支付工程建设等费用的预售资金实行重点监管,重点监管资金标准为商品房项目总预售款的30%,监管账户内的资金余额不得低于重点监管资金的5%。《办法》的出台,旨在防止商品房建设资金被挪作他用从而造成烂尾楼。

  本办法有效期3年,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开发的商品房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完成前进行销售,由购房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价款。为确保商品房按时按质按量交付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期限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办妥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止。

  本办法引入银行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第三方监管”,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监管账户等信息,协助购房人将房价款直接存入项目监管账户,不得直接收取任何性质的房价款。如果购房人申请商品房贷款的,按揭银行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将贷款直接划转至监管账户。

  根据规定,房产开发企业须将预售资金存入银行专用监管账户,只能用于本项目建设,不得随意支取使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未按照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等,由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按照三方协议的约定暂停其监管资金拨付。逾期不改的由监管部门停止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记入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

    小编认为,预售资金监管更加严格,主要是为了防止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影响到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进度,进而给购房者、银行等相关利益方带来损失,防止烂尾楼的出现。

责任编辑: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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