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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全会未谈房地产相关改革方案 房产税开征的障碍与准备

2013-11-13 11:12来源:互联网
十三中全会并未提到房地产相关的调控政策,2013年3月“新国五条”出台后,全国范围内并未再出新调控政策,楼市少见的“政策平稳年”中一路走高。

十八届三中全会于12日下午在北京闭幕。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公报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等十五个方面论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和路径,用“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等“三个解放”表明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和信心。很多购房者都在期待有关房地产相关的政策出现,会议有建设用地方面的消息,并没有具体到相关房地产的方案。

三中全会并未提及具体到房地产的相关改革方案 房产税引热议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目前各方面对开征房产税的争议仍然很大,决策层当然必须慎之又慎,但“适时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的方向已明。除了这些策略要领外,十分重要的是需要给中低收入家庭、中等收入阶层和“先富”阶层都吃“定心丸”:中国未来的房地产税改革绝不可能覆盖低收入人群,而且还应当借鉴日本模式,明确地给所有人留出至少“第一套房”不实征的“基本待遇”。

房产税开征的障碍与准备

上述接近住建部的人士表示,房产税短期内不会大幅推开,核心是取决于当前房地产市场的整体状况;曾参加房地产长效机制调研的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胡志刚表示,涉及到房产的税制改革方案,不简单是房产税的开征,还应该涉及到整个住房市场的状况,建立疏堵结合的税制方案;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表示,目前,住房市场的主要矛盾,从**短缺转变为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秦虹认为,政府抑制投资和投机性需求的政策措施,短期内还将持续,因为它成功地降低了投资性购房者数量,使自住性购房群体购房压力减小;除了考虑到当前我国住房市场现状之外,中国政法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符启林表示,房产税短期内难以开征还由于法律和现实操作上的障碍。

实际上,如果希望通过房地产相关税收去调控整个市场,胡志刚认为,需要制定一个疏堵结合的税制方案,而不仅是一个针对保有环节开征的房产税种。首先,须全面摸清城市房地产各类资源、摸清供需、摸清空置,做到心中有数。胡志刚表示,在制度设计上,应将投机市场遗留的空置房有效疏导到租赁市场上,对既不转让又不居住的空置房、闲置房(包括开发商手上超过一定年限的库存房)征收房产税。

贾康也认为,长期来看,“房产税”立法还是非常必要,不过先行先试也十分必要,“在做顶层设计和积极立法时,允许摸着石头过河,在肯定上海、重庆试点的前提下,形成某些基本共识后逐渐往前推,未来有条件时,制定相关法律。”

从现实操作层面来说,房产税开征还存在技术和基础数据方面的缺失,上述接近住建部的人士介绍,目前来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尚未完善,就已建的个人信息系统来看,也存在很多不足,“首先,这里面不含家庭背景,只有个人信息,不是家庭信息;另外,除了住房以外,还没有和公安、民政、税务等相关接口对接。”

从运营管理的市场化路径探索上,上述住建部住房保障司人士表示,廉租房和公租房的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和分类使用是一个方向。

所谓的租赁住房的并轨运行,即实行“租补分离、明收明补”,根据住户不同收入情况给予适当租金补贴。合理确定公租房租金水平,通过在公租房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商业用房等多种措施,充实运行管理资金,使公租房可持续运行。“在租赁房并轨运行后,可以通过相关制度吸引社会组织参与运行,促进租赁房的专业化、市场化管理。”上述住建部住房保障司的人士透露,租赁房的租赁收入以及商业设施的营收,可以用于补充保障性住房小区的运行和维护。

另外,从长线来看,按照住建部的设想,上述人士进一步透露,“随着住房供求关系基本均衡,住房租赁市场供应充分,未来住房保障将从实物保障逐渐过渡到货币补贴为主。”不过,上述负责人亦表示,货币补贴方式的推出的前提条件是住房租赁市场供应充分。

十三中全会中提到: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必须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责任编辑:小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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