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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到来 能否改变“小产权房”的命运

2013-11-07 12:19来源:随州房产在线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十八届三中全会将于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日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首次向社会公开了其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交的“383”改革方案总报告全文。此前曾被全国热议的小产权房、房产税、新型城镇化改革等议题,将是此次会议的重要内容。

2013年随州房价呈“稳中有涨”状态 面对高房价购买“小产权房”

在成交均价方面,2013年,随州第三季度商品房每平方米成交均价3787元,相比第一季度平均交易价格3691元,每平方米上涨了96元,比第二季度平均交易价格3765元,每平米上涨了22元,呈“稳中有涨”状态。

面对高房价,很多乡镇地区的居民集资自己建房,还有些是国家政府单位为了减小购房压力,征用集体土地建设“新农村”房源,也属于“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其价格优势,这从另一个角度也说明了现在全国许多大中城市高企的房价正是催生小产权房的重要原因之一。2006年和2007年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经历了一次全国性的上涨。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06年全年,全国房价平均上涨5.5%。购买者花了低价买了“小产权房”,虽然没有保障,但是他们觉得:“小产权房”即使是纸飞机总比没有强!在郊区买一套商品房还不如在市区买套“小产权房”。

矛盾非常大 小产权房的命运有望转变 

急剧升温的“小产权房”话题引发业界广泛关注和讨论,也让这一问题再次进入公众视野。虽然小产权房问题不会在短时间内解决,但是三中全会很可能为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破题带来契机。

经济学者马光远也指出,小产权房的‘转正’难度非常大,因为涉及到土地的问题、城乡二元的问题、农民土地的收益问题,包括地方政府对于土地与市场的垄断问题等,矛盾非常大,问题非常多。

尽管如此,马光远同时也表示,未来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根本的是要尊重历史,尊重现实。未来整个农地的入市是大势所趋,以此为基础,未来小产权房获得合法身份也是一个必然的事。马光远表示,如果小产权房转正取得合法身份,在市场上能够完全流通,那么住房供应量将会大幅提升。把转正的小产权房放到房地产市场以后,对于稳定房价能够起到一定作用,更重要的是提供了一个供应的来源。

即将到来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能否成为楼市发展的另一个转折点,让人充满了期待!以下两大问题,是人们*关注的问题。

 一、本次会议会有新的调控政策出台抑制房价上涨吗?

从2005年,拉开楼市调控序幕,中央政府通过调高个人贷款利率,提高个人房产交易税费,提高房地产信托发行门槛等手段;再到2007年,再次调控,公积金贷款利率提高、央行连续加息、将二套房首付提至40%、利率涨到1.1倍。但随着之后一系列救市政策的出台,08年底09年初开始的房价报复性反弹,却让更多人不顾一切再次投身这个市场。2010年至今,进入了第三轮调控。限购、限贷、二套房首付提高、设定房价控制目标、房产税试点等一系列调控政策,有些大城市受到一些狂涨的影响,但是总体还是没有把*实际的问题“价格”降下来,只是稳住了快速上涨的趋势。购房者对于国家的调控一次又一次失望,那么,究竟什么样的调控,才能真正的抑制住房价的上涨呢?答案还是未知数。

二、购买商品房,70年房屋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花了一辈子的积蓄买了一套商品房,期限是70年。目前国家也没有明文规定:70年后土地到期了,我们的房子该怎么办?是自动续约再延长几十年的使用权,还是根据当时的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或是还有其他新办法?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不过,所谓“自动续期”延续的只是建筑物使用权的权限,并不是土地所有权,所以一旦建筑物报废,土地将收归国家,也就是说70年以后只要建筑物还“健康”,那么建筑物还是你的。那么,如果买了“小产权房”就没有太大的保障了。到时候土地到期后是归还到集体单位还是归国家所有呢?答案还是未知数。

小产权房分类 

第一类小产权房: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

第二类小产权房: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

第三类小产权房: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称“军产房”。

责任编辑:陶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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