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开通公共租赁住房互换平台,及需要换房的市民提供方便。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为公租房住户“搭桥”换房,及需要换房的市民提供方便,天津市开通了“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互换平台”。10个项目成为了首批可以互换公租房的项目。
有换房需求的公租房住户换房流程:
1、凭姓名和身份证号
2、登录市国土房管局门户网站
3、发布本人房源信息及意向房源信息(同时能在该网站上浏览房源信息)
4、如果发现了意向房源,就可以查阅意向房源的承租人联系方式,自行联系,达成互换意向。
5、接着在互换平台上下载填写《公共租赁住房互换意向书》。
6、承租方携带要件到经营单位提出申请,(要件包括承租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公共租赁住房互换意向书》《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
7、经营单位审核后,由天津市房产总公司备案,在规定时限内承租双方各自腾房。
8、然后重新办理入住,完成互换房屋。
9、重新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为原租赁合同的剩余租赁期限,租金按照换房后的租金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