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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限价商品房或抬高再上市门槛 实行“宽进严出”

2013-09-14 09:49来源:随州房产在线

9月4日,北京第二块“限房价、竞地价”地块公开出让,为海淀环保科技园区地块,占地8.11万平米,建筑规模约9.75万平米。将在月底成交。并在该地块之前加了三个定语:限定单套商品住房总价、满足社会公众自住型住房需求、面向社会公众销售。

8月中旬,在北京透露出将出台鼓励自住商品住房政策时,北京市住建部门人士曾表示,限价商品住房将可以更好地满足“夹心层”需求。不过根据接近官方人士消息,未来限价商品住房可能不再设置更多条件,而是只要满足北京购房资格的人士都可以,实行“宽进严出”。

根据此前了解,一些业内人士较为支持“严进严出”的方式。东亚新华地产营销总监贾玉鹏曾表示,对限价商品房地块购买人群资格应进行明确界定,具体做法可以参考保障房模式,对于购房者的收入状况、房产持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不过在另外一些业内人士看来,对收入状况等的审查存在操作难题。万科执行副总裁、北京公司总经理毛大庆就认为,国内居民家庭财产收入公开程度不够,真实持有房产情况也很难查询。就据

中原集团**运营官李文杰认为,2011年长阳国际城的预售方案肯定是一个参照标准。长阳国际城的销售方案(见链接)体现出“宽进”的特点。根据该方案,包括外地户籍家庭在满足北京购房资格后,都可以申请限价商品住房。首次置业者和保障房轮候家庭优先。

接近官方的人士也透露,诸如豆各庄地块配售条件很可能就像长阳国际城一样,只要满足北京市购房条件即可。降低准入门槛的同时,通过抬高再上市门槛,来保证限价商品住房的自住功能。

此外,业内人士也认为,从开发企业的角度看,限价商品住房开发商在房价既定情况下,出于快速销售回款的考虑,也不会希望预售资格审查过于繁琐,从而影响销售节奏。

再上市 势必“严出”,压缩获利空间

限价商品房,新房入市的时候价格被行政限定;再次上市,却是作为普通商品房,走的是市场价。因此,限价商品房再上市可能存在相当程度的获利空间。根据北京市目前的政策,限价商品住房主要是满足公众自住型需求,行政限价甚至带有一定的保障性质。因此,限价商品房要抬高再上市门槛,压缩获利空间,成为业内趋于一致的看法。

李文杰认为,拉长再次上市时间、抬高差价部分税率是压缩获利空间的两个方面。例如可以规定,限价商品房5年内不得上市,上市征差额50%的交易税。此前,根据预售方案,长阳国际城交房后两年内不得出租、出售。

还有业内人士建议,根据持有年限长短,限价商品房再上市征税可以实行“阶梯式税率”,目的就是尽可能保证自住需求,挤压购买限价商品房获利的预期。

责任编辑:静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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