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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桐乡住房公积金新政房贷可商转公

2013-09-10 15:31来源:随州房产在线
嘉兴市桐乡,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享受4项新优惠政策。

住房公积金一直都是为购房者用作购房贷款的一项福利,近日,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桐乡市分中心获悉,从9月起,桐乡住房公积金推出四项惠民新政策,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全面的住房消费支持。

一、贷款可以“商转公”

房贷压力大是不少背负着房贷市民常常抱怨的话题,本月,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可以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政实施,对于背负着还贷压力的家庭来说,确实是一个好消息。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桐乡分中心副主任魏晓冬介绍,在四项新政中,“商转公”的受益面*广。

住房贷款可以“商转公”,这意味着在购房时因没有缴存公积金而只能办理商业贷款的市民,如果后来缴存了公积金,那就可以通过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享受公积金的低利率还款政策。以李国明为例,他在前年买房后办理商业贷款50万元,还贷年限20年,粗略算下来,他“商转公”后可以节省约十多万元的还贷利息。

不过,并非所有的“商转公”可以享受到实惠,魏晓冬指出,在办理商业贷款时已经享受7折低利率优惠的市民,其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差很小,就没有必要再转为公积金贷款。此外,如果名下有两套房子的,申请“商转公”时按二套房贷政策执行,利率要上浮10%,需要仔细核算一下。而对于目前商业贷款余额已经不多,将来又有换房需求的家庭,也要考虑是否将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保留到购买改善型住房时再使用。

二、物业费可提取公积金支付

此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这一新政的实施,对于公积金缴存职工来说也是一项满足实际需求的利好消息。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时,只限于提取支付申请人家庭(本人及配偶名下)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费,并且只限于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同时,申请人家庭如有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的,就无法享受新政。“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次,每次申请提取金额为一年内(12个月)实际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提取上限不得超过每年3200元。”

三、公积金还可用来支付租房费用

住房公积金除了可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外,根据新政,还可以支付房租。据了解,桐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者封存账户中留有住房公积金余额的职工,在工作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但有租赁住房自住并支付房租的行为,且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承租人、租赁期限满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半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7500元。

魏晓冬提醒说,租赁私有住房的申请者,需特别注意的一点是,在提供其他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证明》、经单位及社区或村委会审核的《住房租赁核实表》和出租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四、提高四类人员*高贷款限额

此外,国家、省“千人计划”专家以及被认定为嘉兴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或重点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的人员,在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以享受放宽购房提取额度、提高贷款*高限额等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静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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