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国务院常务于6月25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工作。
本次会议决定,在过去5年大规模改造棚户区取得显著成效基础上,今后5年再改造城市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的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其中2013年改造304万户,逐步将非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统一纳入改造范围,同步建设配套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确保同步使用。会议强调,要加大中央安排补助资金的支持力度,地方各级政府也要相应增加资金投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信贷支持;扩大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范围;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通过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形式参与棚户区改造。
专家认为,今年304万户的棚户区改造,按每户50平方米推算(建安成本2000元/平方米),至少可以拉动3000亿元以上投资,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持续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有助于稳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