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铁东新区5#路招商招标公告
根据随发改发【2013】60号文的批复,经市政府批准,随州粮食物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拟建设随州市铁东新区5#路工程,项目按照投融资+施工总承包,竣工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回购的原则,采取招商招标的方式(BT模式)对其工程进行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位置
本招标项目位于原粮食物流中心(鹿鹤大道-漂水西路)。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招标项目全长1594m,除路口及部分加宽路段外,其余主车道为9m宽砼路面(22cm厚砼路面,20cm厚6%水泥稳定碎石,20cm厚填隙碎石),花岗岩路缘石,两侧人行道各3.5m宽(15cm厚4%水泥稳定碎石,仿花岗岩拉丝板),砼路缘石,设计车速40千米/小时,投资约680万元,计划工期90天,质量要求为合格,本次招商内容包括道路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
三、项目实施方式
(一)招商招标保证金
在公告有效期内由投资商交纳200万元保证金,保证金从交纳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二)工程造价计价
依据工程施工图计算工程量,鄂建文【2008】216号发布的《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鄂建文【2008】214号发布的《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鄂建文【2012】85号发表的人工费调整文件,随州市建筑市场(造价)管理站发表的工程造价信息及相关取费定额套价后下调12%作为工程造价,最终工程造价以市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三)工程施工、回购
招商成功后签订招商合同,按照投融资+施工总承包,竣工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回购的原则。由投资方(必须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按照《文帝大道东段工程招商招标合同》和《施工合同》的条款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审计部门审定的最终工程造价为准,向投资方支付工程款总额的90%。余下的10%作为该工程的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四、投资商确定方式
随州粮食物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组织评审组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投资商按《招商招标公告》要求,本着“保证金谁先一次性足额到账谁中标”并书面承诺无条件接受以上公告条款的原则,确定中标投资商(注:保证金的打入时间在公告招商时间以前,并在公告期内承诺无条件接受以上公告条款的视同符合招商条件。)。
五、招商时间
该项目的招商时间为2013年 6月21日至2013年 6月25日。
六、银行账户
单 位:随州粮食物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湖北随州农村商业银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 号:82010000000447568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随州粮食物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志明 15608661161
招标代理机构:随州市诚远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工、杨工
电话:0722-3315803、3315813
随州市诚远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