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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严查违建房屋 存违建行为不得买卖、抵押、过户

2013-06-03 09:21来源:随州房产在线

昨日,北京正式下发《关于查处居住区内违法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对全市居住区内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检查,存在违法建设的房屋,将冻结房产登记抵押手续,存在违建的房屋将无法买卖、过户,直到违建拆除。

《意见》规定,此次清除违建的范围为城镇居住区。如果业主或者使用者在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城镇居住区内,没有申请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擅自对原有建筑物进行拆除重建、改建、扩建,将会导致原有的合法建筑变为违法建设。也就是说,如果楼房一层的一户人家在门外接出来一间“阳光房”,那么业主所拥有的这整套房屋,会被认定为存在违法建设。如果一栋别墅在自家屋顶上加盖一层,那么整栋别墅都会被认定为存在违建。

相关负责人称,北京目前已经正式启动“速冻”违建产权的措施。对于存在违法建设的房屋,城管执法部门一旦查实,将书面通知区县房管部门,暂停办理违法建设房屋的产权登记、抵押等手续,在违建拆除、恢复原样之前,房屋将不能买卖、不能过户,也不可能通过任何合法渠道抵押贷款。同时,由于存在违建的房屋将会在产权登记系统中显示为产权冻结,业主也不可能通过赠与、法院判决等方式完成房屋过户。

房产登记等手续被冻结后,执法人员将直接通知业主,指挥部也会定期将被冻结登记手续的房产在媒体上公布,要求业主主动与城管部门联系拆除违法建设。待到违法建设拆除后,城管执法部门将书面通知区县房管部门解除冻结,这栋房屋才能重新进行抵押、产权登记等业务。

同时,《意见》对物业企业的行为进行了规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发现违建后立即予以制止,同时,报告城管、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并提供业主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房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不履行巡查、制止、报告职责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及参与违法建设的施工、监理、混凝土、物业、经纪机构等企业及从业人员依法进行处理。日前,市住建委已经对房山区两家物业企业进行了约谈。

据了解,根据现有数据,全市221个低密度居住区,也就是一些别墅、豪宅社区中,有173个存在不同程度的违建,占到了整个社区数量的近80%,而这些小区中,已经锁定的违法建筑合计共有10381栋。

责任编辑:Ele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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