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住建委下发文件,要求在全市逐步实施节能65%的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标准,今后凡在城区开工新建的居住建筑,必须按照节能65%的标准实施。
文件下发后,随州市建筑节能办立即行动,积极做好实施低能耗节能标准的准备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使参建各方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标准规范,做到正确理解、严格执行、监管到位。
二是推广节能产品,65%的节能标准对屋面、外墙保温材料和节能门窗的保温隔热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建筑节能办和省内外大型节能产品生产企业取得联系,把符合标准的节能产品引进我市推广应用,并建立了节能产品展示厅,向社会各界展示建筑节能的前沿科技和先进产品。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督促设计和图审部门按照低能耗标准进行设计和图审,把好源头关;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按照低能耗标准组织施工和进行监理,加强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