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房产网 >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 正文

随州住建委:城区新建居住建筑须按65%节能标准实施

2013-04-25 08:51来源:随州房产在线

随州市住建委下发文件,要求在全市逐步实施节能65%的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标准,今后凡在城区开工新建的居住建筑,必须按照节能65%的标准实施。

文件下发后,随州市建筑节能办立即行动,积极做好实施低能耗节能标准的准备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使参建各方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标准规范,做到正确理解、严格执行、监管到位。

二是推广节能产品,65%的节能标准对屋面、外墙保温材料和节能门窗的保温隔热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建筑节能办和省内外大型节能产品生产企业取得联系,把符合标准的节能产品引进我市推广应用,并建立了节能产品展示厅,向社会各界展示建筑节能的前沿科技和先进产品。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督促设计和图审部门按照低能耗标准进行设计和图审,把好源头关;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按照低能耗标准组织施工和进行监理,加强过程监管。

责任编辑:念子
随州房产在线电商微信
网友评论(0条评论)

注册|登录看不清?点击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