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房产网 >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 正文

4月24日起广州商品住宅预售价必须网上申报

2013-04-23 16:30来源:随州房产在线

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4月24日起商品住宅预售价要网上申报。

近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向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下发了《关于落实广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穗国房字〔2013〕411号),就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监管、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等具体事项提出要求。

该通知要求,从4月24日起,广州市全面执行商品房住宅预(销)售价格网上申报制度,开发企业预(销)售商品住宅前,须办理预(销)售价格网上申报,并接受国土房管部门的价格指导。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广州市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做好住房销售信息的公示,诚信经营、规范从业,自觉维护房地产市场良好秩序,严禁发布虚假信息,严禁误导购房人及协助购房人伪造、变造、虚构证明材料。

责任编辑:念子
随州房产在线电商微信
网友评论(0条评论)

注册|登录看不清?点击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