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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重大坠梯19人事故死 28责任人被处理

2013-04-08 16:58来源:随州房产在线

    湖北省安监局近日通报称,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9·13”重大建筑施工事故案中,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主任杨凡等28名事故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犯罪问题,司法机关正在依法独立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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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3日13时10分许,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景园还建楼(以下简称“东湖景园”)C区7-1号楼建筑工地,发生一起施工升降机坠落造成19人死亡的重大建筑施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800万元。东湖景园项目位于东湖风景区东湖村,2011年5月18日开工建设,总建筑面积约80万平方米。C区地块(60亩)为东湖村集体土地,至事故发生时尚未办理完成建设用地转用和供地手续。


  事故发生后,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重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9月14日,省政府成立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9·13”重大建筑施工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9·13”重大建筑施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


    事故发生时,事故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第66和67节标准节连接处的4个连接螺栓只有左侧两个螺栓有效连接,而右侧(受力边)两个螺栓的螺母脱落,无法受力。在此工况下,事故升降机左侧吊笼超过备案额定承载人数(12人),承载19人和约245公斤物件,上升到第66节标准节上部(33楼顶部)接近平台位置时,产生的倾翻力矩大于对重体、导轨架等固有的平衡力矩,造成事故施工升降机左侧吊笼顷刻倾翻,并连同67-70节标准节坠落地面。


  经调查认定,在该起事故中,湖北祥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负有责任,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主任杨凡等28名事故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理,其中1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责任编辑: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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