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房产网 > 资讯中心 > 土地市场 > 正文

公告:随州市编钟大道及清河路绿化工程招商招标

2013-03-14 09:39来源:随州市招标投标管理局

根据随州市整体规划及2013年城市建设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拟启动建设编钟大道及清河路绿化提档升级(曾都区北郊办事处——东城办事处)工程。该项目按照以土地资源换项目资金的原则,采取招商招标(BT)方式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位置、建设规模及内容

编钟大道及清河路位于曾都区北郊办事处及东城办事处,建设长度1.5公里,工程计划投资700万元。计划有效工期约为2个月,质量等级为合格。本次招商内容包括园林绿化亮化等工程。

二、项目实施方式

(一)招商招标保证金

在公告有效期内由投资商交纳350万元保证金,该保证金从交纳之日起至土地竞拍成交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二)工程造价计价方式

该项目依据施工图纸及计价清单计算工程量,道路和绿化工程依据2008年《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9年《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及相关取费定额套价后下调10%作为工程造价,最终工程造价以市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三)土地置换方式

坚持以土地换项目的原则。招商合同签订后,由投资方在随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可采取分块形式)选取开发性商住用地(项目工程总造价与土地起拍价的总额比例为1:1.5),可项目、土地同时选,也可先选土地后选项目或先选项目后选土地,原则上项目与土地位于同一区域。并在施工期内完成土地挂牌公开拍卖工作,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土地所有权通过竞拍方式取得,已交付项目保证金的参加竞拍时乙方所交保证金在按进度支付所建项目工程款后的余额可转为土地竞拍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交纳。若投资方竞得土地,则以土地竞拍价与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结算。若投资方未竞得土地,则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用该宗地的土地出让金收益支付工程款项及保证金。

(四)施工企业的确定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本次招商成功后,由招商中标人依照法定程序,确定施工企业(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及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监管。工程款的拨付按照《编钟大道及清河路绿化招商招标合同》和《施工合同》执行。

三、投资商确定方式

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会同该工程项目组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对预审合格的单位按《公告》要求,本着“保证金谁先一次性足额到位谁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投资商。

四、招商的时间

该项目的招商时间为2013年3月12日至2013年3月16日。

五、银行帐户

单位:随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随州市邮政储蓄银行曾都支行

帐号:100345836800018888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

电话:0722—3321885
                                                随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念子
随州房产在线电商微信
网友评论(0条评论)

注册|登录看不清?点击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