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政策过渡期,武汉自3月10日起,武汉公积金中心将实行新版公积金贷款业务规则,首次将贷款额与缴存账户余额、缴存时间挂钩。新受理的公贷业务,包括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将按调整后的业务规则执行。
缴存余额越多贷得越多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其中,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算,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借款人缴存时间系数:缴存时间6至12个月为0.7,12至24个月为1,24至36个月为1.2,36至60个月为1.5,60个月以上为2。
首套房*高可贷60万元
购买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6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规定的,贷款*高额度50万元。
90平方米以下首套房 可贷*高额不超房价八成
1、购买首套住房,且为一手房(含商品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高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8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高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购买二手房,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0年(含10年)以内,贷款*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1-20年(含20年)以内,贷款*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21-30年(含30年)以内,贷款*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
2、购买第二套住房,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规定的,贷款*高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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