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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立坚:对房价上涨 年轻人要不要买房

2012-04-08 11:45来源:随州房产在线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年轻人要不要买房,昨天(8日)全国人大代表郑功成通过人民网辟谣,说他没有说过大学生毕业就想买房心态不正常的话,但是年轻人要不要买房因此再受热议,促使年轻人急于买房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孙立坚认为年轻人对未来房价上涨的恐惧导致了要提早买房:

孙立坚:第一年轻人对未来房价上涨的恐惧导致了要提早买房,第二不排除社会风气的问题,或者说是攀比效应,例如男方要跟女方结婚必须提供安全感,人们都是认为买房就是给女方的安全感,是家庭稳定的基础,这种社会风气导致年轻人还没有足够能力的时候过于看重房子,所以不光是年轻人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风气的问题,总之把房价上升的预期遏制下来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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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当选政协委员以来,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几乎每年都会提交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提案。

今年“两会”,蔡继明共提交了10份提案,其中4份涉及到土地制度改革。“两会”期间,蔡继明就这一问题接受了《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记者的专访。

二元结构致农民财产权受损

NBD:近年来,农民在征地等环节遭遇利益损失,甚至引发一些冲突,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什么地方?

蔡继明:根源就在于当前的城乡二元土地制度。我国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同是土地公有制,二者并非同地、同权、同价。

宪法赋予了国有土地所有者对其土地拥有全部产权,而集体土地所有者却不能买卖其土地,其所有权是残缺不全的。具体体现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抵押、出租,而集体土地使用权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初始配置,并且宅基地使用权不能抵押和转让,农地的承包权也不能抵押,其流转也受到一定限制。

NBD:具体到征地和交易环节,这种制度怎样影响农民的财产收入?

蔡继明:城市化进程中,凡是需要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一律采取政府征收的形式变成国家所有,而政府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基本是单方面垄断定价,其水平远远低于被征地的真实价值或机会成本,二者的差额被地方政府攫取。

这种征地制度,一方面带来了城市房地产行业的繁荣和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的变化,使城市居民享受了现代城市的文明,另一方面则剥夺了4000万失地农民平等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权利,其中相当大一部分人成为就业无岗、务农无地、社保无份的“三无农民”。

此外,《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个人和单位从事建设,必须申请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农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以及村民集体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住房既不能抵押,也不能向城镇居民出售,这就堵塞了农民增加财产收入的渠道。

责任编辑: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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