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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城市基础设施8种情况配套费可减免

2012-11-21 10:40来源:楚天快报

本月19日从随州市规划局获悉,由该局负责起草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办法,获得市政府批准。减免办法明确了减免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监督检查机制等相关内容,8种情况的配套费将享受减免政策。

配套费减免范围涉及8种情况,具体为非盈利性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及科研用房;社会福利设施;市政工程设施;军事设施(含经市民防办认可的地下人防工程,不含家属住宅、经营性设施等);城市规划区内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农村村民在本村集体土地上按规定面积建设的住房;城市规划区内的社区办公场所,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和公益用房,其超出部分建筑面积按标准计征;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投资规模达1000万元以上且直接用于生产的工业厂房。

据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城市建设重要资金来源,属地方财政性资金,财政、监察、审计部门等部门将全程监督检查配套费减免和先征后返工作。在征收过程中,随意减免或扩大减免范围、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人和单位将被问责。

责任编辑: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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