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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银泰购物中心要求员工现金购买内部代金券

2012-10-24 16:20来源:互联网

    今天小编和一位在随州新世纪购物中心上班的朋友吃饭,她说其公司规定员工用现金购买现金券,再推销给别人,此现金券仅限在其公司指定地方消费。小编当时觉得很是不合理,简直侵犯了员工的利益和消费自由。刚在网上看到有关这个的切实报道,小编整理过来给大家看看。          
  随州银泰百货员工反映银泰新世纪购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银泰随州店劳动竞赛评比”为名,要求公司员工用现金购买公司内部专用购物券,要求每位员工分摊15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销售任务。

    根据报料人提供的信息,该购物券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止,只能在公司内部指定的新世纪购物广场、中心店、神农店及新生活超市乡镇门店使用。此外,每人根据职务高低和工作地点不同,必须在本公司指定超市消费1500元至10000元不等。以超市的购物券为例,该购物券只准在指定超市购买生活用品,不得购买百货和电器。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营业员说,自己所在部门在执行通知时,并没有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来,仅仅是借用了劳动竞赛评比的名义,规定不购买者将扣除员工的工资,实质上是在要求公司内部员工在本单位消费。多名银泰新世纪购物中心员工认为,基层营业员的工资仅有千元左右,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要消费1500元或更多的生活用品,压力较大。同时,其他超市的商品可能更优惠,商场不应侵犯员工自由购物的权利。

    公司回应:购买购物券是爱企业的表现 

    22日下午,银泰百货随州新世纪购物中心总经理宫贵国告诉记者,他们从未强行向员工摊派销售任务,购买购物券是一种员工福利。以新世纪购物广场的超市为例,超市的毛利率仅有10%左右,现在将20%的利润拿出来返给职工,“这是件好事,在别的地方享受不到这种福利,即每1500元购物券可以获得30元返利”。

   宫贵国说,公司有员工3000多人,总有些人对企业有怨气。但3000多名员工的购物券总额才400余万,与公司10亿元的销售额相比,所占比例很小,强制购买意义不大。年底购物旺季到了,员工和家人总要购物,1500元对于一个家庭并不算多,购买购物券是爱公司的一种体现。本公司员工在其他商家购物,给人感觉不好。

    劳动部门:已向该公司发出警告 

  该公司这种做法是否违规?22日下午,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蔡洋告诉记者,强制要求职工购买购物券,侵害了职工的权益,是违规的。任何企业活动都不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职工的工资愿意怎么消费,在哪里消费,是职工的自由,单位无权干涉。劳动竞赛评比是单位内部的活动,开展活动可以奖励职工,但不允许以此处罚职工。根据“银泰随州店劳动竞赛评比”通知,如果该公司处罚的是未完成销售任务的部门、班组,不处罚职工个人,则不存在问题。如果直接扣除员工工资购买购物券,则违反了国家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因为劳动者的工资必须以货币支付。

    目前,劳动仲裁办公室已经警告了银泰新世纪购物中心人力资源部,要求该公司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如果出现扣发工资等情况,劳动部门将给予严处。

    这种销售做法,用自己员工试刀,真是不应该。得人心者,方能得天下,只有将员工利益与自身利益放在同位,才能让所有人认真轻松工作,才能生意越做越红火。

责任编辑: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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