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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城东公共租赁住房二期工程

2012-09-20 11:56来源:随州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根据随发改发【2012】131号文,随州市城东公共租赁住房二期工程已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投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条件

  根据随发改发【2012】131号文,随州市城东公共租赁住房二期工程已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投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随州市开发区熊家村七组;
  2.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约44800平方米。其中一标段约11600平方米,二标段约17000平方米,三标段约16100平方米;
  3.投资概算:约5900万元;其中一标段约1600万元,二标段约2200万元,三标段约2100万元;
  4.计划工期:一标段540天,二标段692天,三标段692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招标范围:施工蓝图范围内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和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建筑专业一、二级注册建造师;
  5.投标人近三年(2009年9月至2012年9月)至少有一个类似工程业绩(单体面积≥5000㎡,层数≥15层);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处于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的,且具有实施本合同工程的流动资金;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外省施工企业,须持有进鄂备案证明;
  9.每个投标人只能投一个标段;
  10.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该记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向随州市人民检察院集中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人于2012年9月18日至2012年9月2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顺延),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随州市招标投标中心3楼307室(随州市青年路210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①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②已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注册建造师证书。以上均为原件,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注与原件无误;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施工图费用另据实收取,售后均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地点:随州市招标投标中心六楼多功能大厅(随州市青年路210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指定地点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湖北工程建设信息网》和《随州市综合招标投标信息网》公布。

责任编辑: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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