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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完成了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稿

2012-09-06 16:01来源:互联网

  近日,基本住房保障条例的起草工作已经结束,关于保障房的产权问题,在条例中也进行了规定,随州房产在线带您一起去了解一下。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完成了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稿的起草仪式,在草稿中购置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按份共有产权,已经成为刚性规定,随着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不断建设,住建部的统计数据显示,保障性安居住房的分配高峰正在步步紧逼,截止2012年7月,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量已经完成当年任务目标的70%,根据国务院保障部安居工程领导协调小组和地方政府签订的工作责任书,保障性安居工程全年开工700万套以上,竣工500万套以上,按照保障性住房先轮候,再分配的工作程序,竣工之前,轮候分配工作就已经开始。
  正因如此,国务院和住建部已经确定在《基本住房保障条例》颁布实施前,鼓励地方政府先行对保障房建设、施工、管理、运营、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地方立法”,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各环节的实施行为。
  包括北京,重庆等城市在内的地方政府,已经开始进行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地方立法”。
  随州房产在线了解到,在地方政府现有的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操作办法”当中,多种保障性住房品类向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的趋势十分明显。而这一趋势,已经得到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的认可,对此,他强调,要逐步实现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并轨,在此之前,住建部多为**领导在内部会上表示,未来将形成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责任编辑: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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