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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条件进一步放开 无需合同发票即可办理

2015-01-29 09:38来源:新京报
1月28日,有报道称住建部等三部委发文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对此有业内分析认为,这一公积金提取政策的改变有利于租客对公积金的使用,但对购房者来说意义并不大。

1月28日,有媒体从住建部获悉,将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根据新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骗提套取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放宽条件不意味放松监管。根据新规定,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为了提高提取审核效率,新规定要求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改进提取制度促进租赁市场发展

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司司长张其光表示,目前,各地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过严,要求租金必须超过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有的高达30%;提取要件繁杂,要求职工提供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租房发票等,导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困难,影响了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也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

张其光表示,新规定旨在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租房提取公积金不影响房贷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接到住建部正式文件后,将研究北京贯彻落实的措施。

那么,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门槛降低了,会不会影响将来买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

此前,曾有市民反映此前因租房提取过公积金,后来买房时申请贷款却被认定为二套房。对此,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的公积金贷款中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是无住房记录、无贷款记录,以及无购房提取公积金的记录。而租房提取公积金则不包括在上述认定范围内。所以,如遇到这些情况,公积金申请人只要携带工作证明、租房证明等文件,到单位办理有关开具此前为租房提取的文件,即可申请贷款。

(原标题:租房提公积金无需合同发票 不影响买房贷款)

责任编辑: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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