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随州市房产局出台了《关于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时间的通知》,自2018年8月15日起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由办证环节调整至合同备案环节。维修资金交存关口前移,进一步理顺了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关系,规范了维修资金交存管理,确保了资金足额交存到位。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 财政部令第165号)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它是房屋的“养老保险金”。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时,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通过后,按照规定程序依法依规使用。业主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业主应当续交。
市房产局提醒广大业主充分认识维修资金交存的重大意义,及时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免延误了合同备案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