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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指南大全

2018-04-19 12:09来源: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提取服务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营业部或办事处

(一)购买商品房提取

办理要件:

1、备案登记二年以内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签发时间一年内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其出售房屋的开发商开具的正规收据、发票(或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商品房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在配偶、子女、父母等名下,需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5、若提取人系统个人信息(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提取人提供的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需要单位核实情况,并出具情况证明;

6、委托配偶、父母或子女等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直系亲属以外人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所在单位出具的代办证明。

提取金额: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帐户余额的70%,且职工及配偶(父母或子女)申请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需要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总额与贷款额之和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台受理打印《个人业务提取凭证》→客户确认签字并领取回单→中心统一放款。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二)购买二手房提取

办理要件:

1、已办理过户手续的,提供签发时间一年内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提供备案登记二年内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存量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在配偶、子女、父母等名下,需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5、若提取人系统个人信息(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提取人提供的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需要单位核实情况,并出具情况证明;

6、委托配偶、父母或子女等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直系亲属以外人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所在单位出具的代办证明。

提取金额: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帐户金额的70%,且职工及配偶(父母或子女)申请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需要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总额与贷款额之和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台受理打印《个人提取凭证》→客户确认签字并领取回单→中心统一放款。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三)离休、退休提取

办理要件:

1、离休证、退休证或离退休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配偶、父母或子女等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直系亲属以外人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所在单位出具的代办证明;

5、若提取人系统个人信息(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提取人提供的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需要单位核实情况,并出具情况证明。

提取金额:一次性提取当前账户本息余额并销户。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台受理打印《个人提取凭证》→客户确认签字并领取回单→中心统一放款。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办理要件:

1、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4、若提取人系统个人信息(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提取人提供的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需要单位核实情况,并出具情况证明;

5、委托配偶、父母或子女等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直系亲属以外人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所在单位出具的代办证明。

提取金额:一次性提取当前账户本息余额并销户。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台受理打印《个人业务提取凭证》→客户确认签字并领取回单→中心统一放款。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五)调离本市提取

办理要件:

1、调令或调动函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4、若提取人系统个人信息(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提取人提供的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需要单位核实情况,并出具情况证明;

5、委托配偶、父母或子女等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直系亲属以外人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所在单位出具的代办证明。

提取金额:一次性提取当前账户本息余额并销户。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台受理打印《个人业务提取凭证》→客户确认签字并领取回单→中心统一放款。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六)委托按月扣划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办理对象:

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尚未结清的借款人及配偶。

办理要件:

1、 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原件;需扣划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配偶的身份证原件;

2、 如申请提取人系统个人信息(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与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需要单位核实情况,并出具情况证明;

3、 委托父母或子女等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台受理打印《委托按月扣划授权书》→客户确认签字并领取回单→每月15日由系统自动扣划,并短信通知扣款情况。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七)提前还本、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1、 借款人办理提前还本或结清还贷,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存款,也可以使用银行存款。

2、 使用公积金结清,借款人及其共同还款人帐户余额合计需等于或大于贷款结清余额,如小于贷款余额,可用银行存款补足结清。

办理要件: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需扣划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

3、如需扣划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余额,需提供父母或子女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其他能证明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 若申请人系统个人信息(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与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需要单位核实情况,并出具情况证明;

5、委托父母或子女等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台受理打印《个人贷款提前还款凭证》→客户确认签字并领取回单。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八)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按年提取

办理要件:

1、备案登记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近三个月商业银行还款明细单(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4、本人身份证及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5、如需提取配偶公积金余额,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配偶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6、如需提取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余额,需提供父母或子女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父母或子女的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7、如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在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的,需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8、若提取人系统个人信息(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提取人提供的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需要单位核实情况,并出具情况证明;

9、委托配偶、父母或子女等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直系亲属以外人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所在单位出具的代办证明。

注:已有电子成像资料的,再次提取不需要提供购房合同,银行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金额:在还款期内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年偿还贷款本息,且不超过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账户余额的70%。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台受理打印《个人业务提取凭证》→客户确认签字并领取回单中心统一放款。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九)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办理要件:

1、备案登记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贷款余额明细单(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4、本人身份证及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5、如需提取配偶公积金余额,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配偶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6、如需提取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余额,需提供父母或子女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父母或子女的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7、如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在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的,需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8、若提取人系统个人信息(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提取人提供的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需要单位核实情况,并出具情况证明;

9、委托配偶、父母或子女等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直系亲属以外人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所在单位出具的代办证明。

提取金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贷款剩余本金,且不超过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账户余额的70%。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台受理打印《个人业务提取凭证》→客户确认签字并领取回单→中心统一放款。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十)支付房租提取公积金

办理要件:

A、租住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

1、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支付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租赁协议签订人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人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及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6、委托配偶、父母或子女等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直系亲属以外人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所在单位出具的代办证明;

7、若提取人系统个人信息(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提取人提供的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需要单位核实情况,并出具情况证明。

B、租住商品住房的;

1、租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开具的提取人夫妻双方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提取人工作单位和所租房屋不在同一地区的,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地房产部门和租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开具的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提取人为单身的,需签署《未婚声明》;

4、提取人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及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6、若提取人系统个人信息(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提取人提供的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需要单位核实情况,并出具情况证明;

7、委托配偶、父母或子女等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直系亲属以外人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所在单位出具的代办证明。

提取金额:

1、每年提取公积金1次。

2、夫妻双方每年提取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支付房租,市城区不得超过12000元/年,广水市、随县城区不得超过7200元/年,乡镇不得超过4800元/年。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台受理打印《个人业务提取凭证》→客户签字并领取回单→中心统一放款。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十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办理要件:

1、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职工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销户证明或死亡通知书)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2、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具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薄,不在同一户口簿登记的,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提取办理证明;

5、提取办理人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

6、合法继承人为2人以上的需持身份证和关系证明同时到场签字,明确提取办理人。不能同时到场签字的,提取办理人需签订《承诺书》;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原则上应提供公证部门公证书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需要公证的,到管理中心指定的公证处办理公证,费用由管理中心承担。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理公证的,提取办理人需签订《承诺书》。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以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的,应提供公证部门公证书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监护人凭其监护人身份证明申请提取公积金;

7、若死亡职工系统个人信息(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提取办理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一致,需要单位核实情况,并出具情况证明。

提取金额:一次性提取当前账户本息余额并销户。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台受理打印《个人业务提取凭证》→客户确认签定并领取回单→中心统一放款。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十二)支付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提取

办理要件:

1、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

2、住院收据(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

3、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及Ι类银行卡(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6、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医疗费用的,应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在同一户口簿登记的,应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直系亲属证明,或提供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计划生育证中任何一项证件予以认定。)

7、若提取人系统个人信息(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提取人提供的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需要单位核实情况,并出具情况证明;

8、委托配偶、父母或子女等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直系亲属以外人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所在单位出具的代办证明。

重大疾病界定:

⑴恶性肿瘤(含白血病)

⑵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⑶心肌梗死

⑷肝硬化

⑸系统性红斑狼疮

⑹再生障碍性贫血

⑺风湿性心瓣膜病

⑻严重复合性外伤

⑼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后抗排斥治疗

⑽心脏手术(包括介入术)

⑾良性脑肿瘤

⑿严重Ⅲ度烧伤

⒀精神分裂症

⒁医保部门规定的其他大病保险病种。

提取金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负担的医疗费用总额(扣除医保、新农合支付或单位报销部分)。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台受理打印《个人业务提取凭证》→客户签字并领取回单→中心统一放款。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十三)个人缴存者提取

个人缴存者提取条件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的,可以按要求提取账户内的金额。

提取情形:

1、个人缴存者不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以申请退出公积金缴存,提取个人账户全部存储余额。

2、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的,可提取个人账户全部存储余额。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配偶、父母或子女等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直系亲属以外人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台受理打印《个人业务提取凭证》→客户签字并领取回单→中心统一放款。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十四)装修提取公积金

办理要件:

1、自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2、装修提取应在装修施工工程进度达到三分之一以上且未完工之前申报填写《职工住房装修提取、贷款核定表》(网站可下载);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如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在配偶名下,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6、若提取人系统个人信息(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提取人提供的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需要单位核实情况,并出具情况证明;

7、委托配偶、父母或子女等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直系亲属以外人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所在单位出具的代办证明。

提取金额: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本市缴存职工装修本市城镇自有产权住房时,可以提取本人、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70%,资金不足的还可以同时申请公积金装修贷款。职工可提取、贷款额度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上标注的建筑面积乘以每平方米1000元核定,提取、贷款总额合计不超过15万元。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管理中心派出勘查小组实地拍照、核查→核定提取额度→柜台受理打印《个人业务提取凭证》→客户签字并领取回单→中心统一放款。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十五)支付自有产权住房物业管理费提取

办理要件:

1、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物业管理费收据(三年以内)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和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如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在配偶名下,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和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父母或子女自有产权住房物业管理费的,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关系证明材料;

6、若提取人系统个人信息(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提取人提供的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需要单位核实情况,并出具情况证明;

7、委托配偶、父母或子女等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直系亲属以外人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所在单位出具的代办证明。

提取金额:申请人每年申请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每套住房每年申请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总额,不得超过2000元/年。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台受理打印《个人业务提取凭证》→客户签字并领取回单→中心统一放款。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十六)支付租住住房物业管理费提取

办理要件:

1、租住商品房的,提供租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开具的职工夫妻双方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提取人工作单位和所租房屋不在同一地区的,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地房产部门和租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开具的自有产权住房证明)、物业管理费收据(三年以内)等证明材料;提取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提取人为单身的,需签署《未婚声明》。

2、租住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物业管理费收据(三年以内)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租赁协议签订人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和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如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在配偶名下,需提供结婚证;

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和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

5、若提取人系统个人信息(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提取人提供的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需要单位核实情况,并出具情况证明;

6、委托配偶、父母或子女等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直系亲属以外人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所在单位出具的代办证明。

提取金额:申请人每年申请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职工及配偶每年申请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总额,不得超过2000元/年。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台受理打印《个人业务提取凭证》→客户签字并领取回单→中心统一放款。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十七)支付房屋维修基金提取公积金

办理要件:

1、自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支付房屋维修基金收据(三年内)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提取公积金支付父母、子女自有产权住房房屋维修基金的,需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

5、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及Ι类银行卡(或银行存折);

6、若提取人系统个人信息(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提取人提供的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需要单位核实情况,并出具情况证明;

7、委托配偶、父母或子女等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直系亲属以外人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所在单位出具的代办证明。

提取金额: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房屋维修基金数额。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台受理打印《个人业务提取凭证》→客户确认签字并领取回单→中心统一放款。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责任编辑: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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