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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指南大全

2018-04-19 12:09来源: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缴存服务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营业部或办事处

(一)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要件:

1、《随州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申请表》(随州住房公积金网站“www.suizhougjj.cn”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2、《随州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随州住房公积金“www.suizhougjj.cn”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同时报电子档)。

3、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单位公积金专管员身份证复印件。

6、 单位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7、 缴存起始月份职工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办理要件→营业部或办事处审核→柜员设立单位账户→客户确认签字。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二)个人账户设立

1、单位办理账户设立

(1)已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2)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营业部或办事处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要件:

(1)开户缴存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新设立单位新开户提供《随州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随州住房公积金“www.suizhougjj.cn”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批量个人开户需电子表格。

(3)单位已设立,个人新开户提供《随州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随州住房公积金“www.suizhougjj.cn”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批量开户需电子表格。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办理要件→柜员设立个人账户→客户确认签字。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2、个人缴存者账户设立

个人缴存者是指:

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农民工、异地缴存人员。

办理要件: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户口簿及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本人《随州市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或社保缴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5)农民、农民工需提供本市农业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异地缴存人员需提供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6个月的缴存流水。

办理流程:提供办理要件→柜员开立个人账户→银行进账 →柜员打印缴存凭证→客户确认并签字。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三)变更登记

单位或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办事处)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要件:

1、单位信息变更提供:

(1)证明变更事由的上级主管单位的相应批复文件或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和公积金专管员身份证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随州住房公积金“www.suizhougjj.cn”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出具的其他事项变更情况证明。

2、 个人信息变更:

(1)由职工本人到中心办理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信息与系统信息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单位情况证明。

(2)由单位专管员到中心办理的,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 (随州住房公积金“www.suizhougjj.cn”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职工或单位提供办理要件→柜员办理变更登记→客户确认签字。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四)注销登记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清算组织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要件:

1、上级主管部门对单位合并的相应批复或单位注销原因的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公积金专管员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登记表》(随州住房公积金“www.suizhougjj.cn”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办理要件→柜员办理注销登记→客户确认签字。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五)账户转移、并户

因单位撤销、破产、解散或其它原因,职工与新就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或并户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

办理要件:

同城转移、并户:1、转出或转入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或本人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办事处)打印《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移凭证》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转移、并户手续。

2、单位批量转移、并户提供职工变动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转移、并户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由转出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经办,并提供专管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管理中心营业部或办事处填写《转移凭证》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注:1、职工转出单位记录的个人信息(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等)与职工身份证件信息一致时,受理人员直接进行转移操作。系统里职工15位身份证号和职工提供的18位身份证标示的出生年月日一致,可视为同一身份证信息。

2、职工转出单位记录的个人信息和职工身份证件信息姓名不同或身份证号不一致,不能确定为同一人时,若该职工在转入单位未开户,需要转出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受理人员先办理个人信息修改、再进行转移操作;若该职工在转入单位已开户,需要转出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再进行转移并户操作。

异地转移:1、职工调往外地工作的,由本人持工作调动手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制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到管理中心营业部或办事处打印《个人业务提取凭证》,办理电汇手续。

2、 职工从外地调入本市单位工作的,由新单位专管员到管理中心营业部或办事处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并由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到管理中心营业部或办事处开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包括转移人姓名、转移人身份证号码、转入地接收银行账号、接收银行全称、本地接收单位等信息),到转出地办理转移手续。

办理流程:单位或个人提供办理要件→柜员办理转移手续→客户确认签字。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注: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职工调往外地的,由本人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起异地转移接续,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内容将职工公积金转入当地住房公积金帐户内;职工从外地调入本市的,由本人持身份证到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异地转移持续平台发起异地转移接续,待职工公积金转移过来后通知职工本人到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凭证。

异地转移接续办理要件: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中心网站下载)一式两份;

办理地点:职工向转入地中心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台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出地中心提交申请提交《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转出地中心审核→向转入地中心传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及转入资金→转入地中心审核入账。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受理。

(六)账户封存与启封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职工须办理账户封存手续:

1、职工在法定工作年限内,与所在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暂无就业单位且需要保留公积金账户的。

2、职工与所在单位劳动关系存在,但本人已不在岗的。

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办理要件:

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单位提供《随州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办理要件→柜员办理封存或启封手续→客户确认签字。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七)汇、补缴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要件:

1、单位付款票据(进账单或网络转账电子回单等有效票据)。

2、补缴的提供《随州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纸质表格及电子档案,加盖单位公章)。

3、个人缴存者提供银行进账单。

办理流程:单位或个人提供办理要件→柜员做汇缴或补缴入账→打印缴款凭证→客户确认签字。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八)年审——缴存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年审对账每年上半年进行一次。年度中间若单位缴存基数发生变动,可进入网上营业厅再次调整基数。办理要件及工作流程按每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审通知文件执行。

(九)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公积金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解公积金期限不得超过一年,需继续降低比例或缓缴的,应当在期满前30日到管理中心重新申请)。

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应恢复到规定的缴存比例或为职工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

1、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的。

2、处于停产(含停业)、半停产状态的。

办理要件:

1、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形成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书面决议(单位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需经职工大会通过)

2、近三个月单位财务报表以及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书面证明。

3、《随州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登录随州住房公积金“www.suizhougjj.cn”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办理要件→中心审核→报管委会审批→柜员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手续→通知单位执行。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报管委会批准。

(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由市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合作发放,用于查询住房公积金汇缴、提取、还贷、计息等公积金业务,还可用于个人存款、取款、转账等业务(需到受托银行开通)。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归个人所有,个人可重设密码,不收工本费和年费。

1、批量办卡流程:

各缴存单位提供缴存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柜员打印《确认函》→合作银行到信息科提取办卡资料→合作银行与单位专管员联系→办卡成功通知单位到合作银行领卡→职工领卡后到银行修改密码。

2、遗失补卡办理流程:

个人凭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原办卡银行申请→领卡并修改密码。

责任编辑: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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