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编了解到,随州有三个小区被评为省级园林式单元(小区)称号。
随着我市绿化水平的整体提高,单位庭院绿化建设成为了趋势,市民的爱绿、护绿意识推动了园林城市的建设。经过申请,市建设主管部门推荐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评审,决定授予本市的随州滨湖湾住宅小区、随州汉东星都小区、市中级人民法院三家单位为2012年度湖北省省级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小区,全省获此殊荣的有151家单位(小区)。
据了解,参加湖北省园林式单位(小区)的评选,居住单位必须占地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居住小区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有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化规划。绿化建设经费占小区建设总投资的8%以上,单位和居住小区每人每年完成3—5株植树相应的以资代劳任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