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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发布委托按月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

2016-09-22 08:49来源:楚天快报

昨日,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发布了《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按月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分20条,详细解释了委托按月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对象、申请条件和方式、还贷的执行时间条件和规定、还贷的办理程序等内容,将进一步减轻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还款压力,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提供便利服务。

申请按月扣划还贷需是本市缴存

据了解,《办法》所称委托按月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按月扣划还贷”)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配偶(以下统称“委托人”)向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逐月扣划本人住房公积金归还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委托申请,在签定《随州市委托按月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授权书》(以下简称《委托授权书》)后,由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委托人的委托,每月扣划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直接归还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按月扣划还贷办理对象是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尚未结清的借款人及配偶。

申请按月扣划还贷,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状态。借款人与住房公积金中心约定的银行还款账户为本地储蓄卡账户。

住房公积金中心依据《委托授权书》的委托,于每月15日自动扣划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归还当月应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额。当公积金余额不足以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额时,由住房公积金中心每月20日通过住建部银行结算应用系统划扣借款人银行还款帐户资金。

按月扣划还贷时间为每月15日

按月扣划还贷的执行时间为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

按月扣划还贷执行条件和规定(一)实施按月扣划还贷期间,如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已转为其他冻结状态的则停止执行扣划。(二)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扣划顺序依次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

委托人应每月关注并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的金额是否符合按月扣划还贷的规定(通过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官方微信查询)。当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可扣划金额不足以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或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已被冻结导致不能执行扣划时,委托人应于当月20日前将应还款额存入与住房公积金中心约定的银行还款帐户内,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否则借款人将依照有关法规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配偶公积金存款也可偿还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办理按月扣划还贷时须提交的申请材料: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需扣划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

按月扣划还贷办理程序为受理: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部、办事处受理申请,登记按月扣划还贷信息并打印《委托授权书》,核对无误后由申请人签订《委托授权书》。

扣划:贷款科于每月15日进行扣划 (如遇节假日顺延),扣划完成后,制作扣划还贷凭证,并短信通知借款人扣划情况。

当借款人由未婚变为已婚或再婚后配偶信息发生变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可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按月扣划还贷前,借款人及配偶应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共同前往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信息变更,签订共同还款协议,再按按月扣划还贷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离婚后按月扣划还贷可终止

当借款人与配偶离异,其配偶需撤销其公积金委托按月扣划还贷授权的,可持身份证、离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按月扣划还贷款终止,借款人及配偶需共同签订《委托授权终止书》。终止申请前已履行扣划还贷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不作调整和返还。

当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结清后,其《委托授权书》自行终止失效。借款人应前往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结清手续。

已办理按月扣划还贷的借款人及配偶,除申请提前还本、提前结清贷款外,不得以其他事由提取住房公积金。

委托人所在单位调整职工缴存基数、比例时,按月划扣还贷授权依然履行。委托人应当及时核实变更信息,并敦促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否则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当公积金贷款利率发生调整后,月度划扣额自行参照新的每月应还款金额执行。委托人应当及时核实还款额变更信息,因未及时核实而产生的违约责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委托人银行还款帐户变更后需及时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变更,因未及时变更造成扣划不成功产生的违约责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原标题:发布委托按月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

责任编辑: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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