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课堂

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操作解答

柱子2013-10-29

  今年初,武汉市房管局启动2013“情系百姓,致力安居”主题服务活动。活动开展以来,读者咨询、建议、投诉电话不断,针对其中的典型案例,武汉市房管局将分批进行答复和解决。

  问:请问维修基金怎么申请,是不是要每一户同意才行?

  答:武汉市房管局: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维修资金的使用,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如维修项目已过质保期且维修资金账户有余额需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由业主委员会(无业主委员会的由社区居委会)会同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公示7日后,组织列支范围内业主对方案进行表决,按规定通过列支范围内双(户数、使用面积)2/3以上业主同意的,由申请主体向物业区域所在地的区房管局进行申报,使用金额按照列支范围内业主各自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发生屋面漏水、外墙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电梯、消防故障等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经相关部门出具现场查勘意见或鉴定意见后,不经过双三分之二业主表决通过应急程序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问:魏女士问:您好,请问在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什么手续,需要多少钱?

  答:武汉市房管局:夫妻办理房产证加名的程序为:夫妻双方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购房合同到原登记发证机关窗口办理;如房屋办理了抵押贷款,还需取得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办理证明。

  房屋登记费收费标准为: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每件550元。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如果加名人与原产权人没有婚姻关系,可按赠与、买卖等方式办理房产证加名。除房屋登记费外,还需缴纳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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