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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对城区绿线划定了界限及坐标

2013-05-03 09:44来源:随州房产在线

随州对城区绿线划定了界限及坐标:

一、内容简介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规划、建设的城市绿地范围的边界控制线。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他绿地等5大内容(其中附属绿地未进行边界控制),本次绿线界限划定的绿地总面积为4747.01h㎡, 绿线规划范围包括旧城区、城东南区、城南区、城东区、城西区、城北区及北部两水组团和东南淅河组团,规划面积约62km2。根据城市用地布局的功能结构特征,将建成区划分为八大绿线管理区,编号从A至H,形成各分区图则,并按“绿地类别、环境要求、实施措施”三大要求进行控制。

近期结合城市的自然特色,以城区大型公园绿地斑块为核心,以附属绿地、城市林地和郊野公园为基底,以滨水绿带、主干道路绿化为纽带,加快城市绿地系统建设,合理安排各类绿地,均衡布局,提高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完善主要道路、河道的绿化网络,加大老城绿化改造,全面提高城区绿化覆盖率。以地绿、水清、气净、景美的环境,达到或超越***园林城市的目标。规划公园绿地446.4公顷,规划绿地率35%,规划人均公共绿地9.3平方米/人,规划绿化覆盖率40%。

二、管制要求  

城市绿地一经划定,绿线内所有的树木、绿地、植被、绿化设施等,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移植、砍伐、侵占和损坏,不得改变其绿化用地性质,城市绿线内不得新建、扩建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地上设施。

在城市绿线范围内现有的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建物及其设施应逐步迁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应限期拆除,恢复城市绿地使用功能。因建设确需占用城市少量绿地或改变绿地使用性质的,通过专家论证后,还应征求社会民众意见,并经所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土管理部门同意后,报所在地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按权限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同时补划或补偿同等面积同等质量的绿化用地,并根据实际需要分步实施。

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内用地的,必须经所在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临时占用绿地手续,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按恢复绿地的实际费用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恢复绿化补偿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造成相关设施破坏的,占用者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近期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地范围内的临时建设活动,应予以严格控制。

责任编辑: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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