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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异地缴存本地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需知

2021-08-26 18:00来源: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异地缴存本地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85%开办此项业务)

1、贷款资格认定:

凡在缴存地公积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个人账户状态正常、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配偶或父母、子女在本市城镇购买住房,职工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证明》及近6个月的缴存流水,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建立还款保证金账户,一次性存入6000元后,可向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6000元还款保证金不计入可贷额度核定范围。已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二次贷款政策执行;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再受理公积金贷款。

2、所需资料:

本地购房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收入证明、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个人信用报告以及办理流程等,根据贷款种类与本地缴存者申请贷款一样办理。

注:属异地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在本地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本地户口簿;若其子女或父母在本地购房,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子女或父母的本地户口簿。

责任编辑:杜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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