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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该如何办理?

2021-03-29 11:43来源: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一)同城转移(并户)

因单位撤销、破产、解散或其它原因,职工与新就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或并户手续。

柜面办理转移(并户)要件:

1、转出或转入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或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职工工作关系变动证明材料,到“中心”营业部(办事处)打印《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转移凭证》,办理转移(并户)手续。

2、单位批量转移(并户)需提供转移(并户)职工的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由转入单位公积金专管员经办。专管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营业部(办事处)填写《转移凭证》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网厅办理转移要件:

1、转移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转移凭证(网厅办理时打印,需单位公积金专管员签字或盖章)。

注:

(1) 职工转出单位记录的个人信息(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等)与职工身份证件信息一致时,受理人员直接进行转移操作。系统里职工15位身份证号和职工提供的18位身份证标示的出生年月日一致,可视为同一身份证信息。

(2)职工转出单位记录的个人信息和职工身份证件信息姓名不同或身份证号不一致,不能确定为同一人时,若该职工在转入单位未开户,需要转出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受理人员先办理个人信息修改、再进行转移操作;若该职工在转入单位已开户,需要转出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再进行并户操作。

(3)办理职工并户手续需在中心营业部(或办事处)柜面申请

(二)异地转移(转入)

职工从外地调入本市单位工作的,由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中心”营业部(办事处)开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包括转移人姓名、转移人身份证号码、转入地接收银行账号、接收银行全称、本地接收单位等信息)申请办理。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办理要件→柜员办理转移手续→客户确认签字。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注:

1、职工调往外地的,由本人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发起异地转移接续,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内容将职工公积金转入当地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2、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办理要件:

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②《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中心网站下载)一式两份。

办理地点:职工向转入地中心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台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出地中心提交申请提交《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转出地中心审核→向转入地中心传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及转入资金→转入地中心审核入账。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受理。

责任编辑:沈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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