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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城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综合检查通知

2019-10-17 14:22来源: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综合检查的通知

城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

根据省、市关于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重大风险和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市场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住建局成立房地产市场综合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检查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由张绍领同志任组长,房产市场科高尚军和市房产市场管理所冷海峰、任建军、王猛、侯乐、段开阳组成检查专班。

二、检查范围

城区有在建在售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

三、检查时间

2019年10月中旬至11月底。

四、检查内容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

1、房地产市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重点检查在房地产开发活动中是否存在民间借贷的现象;是否存在因资金问题导致延期交房、逾期办证的风险。

2、房地产市场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在房地产销售活动中是否存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变相实行价外加价;商品房预售方案备案为毛坯房的,擅自以精装修商品房的方式销售;一房多卖,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或者擅自销售已抵押或已查封的商品房,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将未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商品房(含精装修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等行为。

(二)房地产中介机构

1、落实备案制度方面:重点检查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是否严格落实备案和实名登记制度,是否存在未取得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的现象

2、住房租赁业务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诱骗消费者交易或强制交易、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为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违法违规现象。

五、工作要求

一是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要积极组织自查自纠,以本次综合检查为契机,抓好落实,查找不足,主动防范化解风险,切实落实各项房地产管理制度。

二是检查专班要严格标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进行全面巡查,对巡查发现、群众投诉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台账,严肃查处

三是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该立案的坚决予以立案查处,并联合发改部门对其不良信用实施惩戒。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16日

责任编辑: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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