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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2012年度农村饮水安全等4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2012-10-17 11:49来源:随州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为了保证随县2012年度农村饮水安全等4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湖北省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实施办法(试行)》(鄂招投标管委会[2010]2号)和《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实施办法》(鄂水利规[2011]2号)精神。随县水利局(招标人)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招标代理机构遴选,为随县2012年度农村饮水安全等4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提供招标代理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遴选内容

  1、项目概况:随县2012年度农村饮水安全等4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随县2012年度农村饮水安全、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现代农业省级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和随县2012年度中央财政追加拨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渠道整治、堰塘和泵站的新建及改造;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随县新街、安居、环潭、均川等镇。

  2、遴选内容:随县2012年度农村饮水安全管材采购及安装施工;随县2012年度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现代农业省级小农水重点县工程施工;随县2012年度中央财政追加拨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工程施工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工作包括编制招标代理方案、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协助业主定标及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暂定级及以上代理资格;

  4、具有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5、近三年内(2009年10月~2012年10月)至少承担过一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招标代理业绩(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代理机构遴选中标单位备案表或中标公示和签订的代理合同为准);

  6、以上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

  7、本项目不接受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遴选。

  8、参加遴选单位必须在随州市水利水电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备案,填写《随州市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案表》方可参与遴选报名。

  三、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专家对递交遴选申请书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对遴选申请书进行综合评分;若只有一家单位报名并通过了资格审查,则直接确定该单位为中标人;若多家单位报名,且只有一家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也可直接确定该单位为中标人。

  四、遴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代理遴选报名的单位,请于2012年10月16日至2012年10月20日(节假日照常上班),每天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3: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壹份(加盖单位公章),到随县水利局农水科购买招标代理遴选文件。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

  (4)近三年承担类似工程招标代理业绩;

  (5)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6)《随州市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案表》。

  2、本项目遴选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遴选申请书的递交时间地点

  1、所有参加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编制“遴选申请书”。遴选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随州市招标投标中心5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遴选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其它注意事项

  1、严禁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虚假材料,出借或借用其他登记备案单位的资质,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双方单位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资格,并报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2、拟参与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准备和参与本次遴选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3、经批准公布的招投标代理单位应在招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主动与招标人联系,及时签订合同,并报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随州市随县水利局

  地址:湖北省随县厉山镇汉孟路108号

  联系人:舒加武

  电话:0722-3339650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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