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课堂

买随州二手房卖家毁约如何索赔

Eleven2013-03-26

购买一套随州二手房,房款已付完一半,还未过户卖家却毁约怎么办?

随州市民曹小姐于年前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该房曾是某公司的员工宿舍,去年年底签订了买卖合同,1月份完成了网签和递件,并已经支付一半房款。合同约定,*迟于1月30日前办理过户,因一方过错无法过户,需承担房款10%的违约责任。

但由于卖方符合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形,却一直拿不出相关材料办理,因此一直拖延,后续交税和过户程序也无法进行,房子一直没能过户。在此期间,房价继续上涨,令曹小姐很担心这个房子过不了户以后买房压力更大。而卖方则称要么一直等,要么解约,按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给沈小姐。这种情况,买方能否继续要求履行合同?能否找回逾期交房的损失?

律师解答:曹小姐可按实际损失找卖方索赔。上述情况要看在合同条款中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卖方为了省下相关税费,却因为自己的原因不能办理,导致逾期交房,则属于卖方违约。对于延期过户的责任问题,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来,没有约定,曹小姐可索赔,如因延期交房承担的房租等费用。其实对卖方来说,目前政策在变动,延迟交房可能会承担更高的税。

另外,卖方若有意毁约,曹小姐可按约定索赔违约金,如果实际损失高于约定的违约金,可以索赔实际损失如房租费用等,但若索赔房价上涨的损失,举证方面有一定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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