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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男子雨夜醉驾撞死人后逃逸 在睡梦中被抓获

2017-11-08 09:40来源:腾讯大楚网

交警查看肇事车辆

山东籍驾驶人醉酒后驾车撞上电动车,致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死亡,该驾驶人侥幸认为雨夜天黑,没有人发现,逃离了现场。

事发后,随县交警大队民警快速赶到现场排查,于当晚在一出租屋内将睡梦中的肇事者抓获。

昨日,随县交警大队向记者披露了相关案情。

皮卡雨夜撞人后逃逸

10月26日,天下着雨。晚7时许,随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到110指令称,在随县万和镇兰花小区门口,有车撞人后逃逸,有人死亡。

民警金洋迅速向随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兼中队长周兵汇报后,赶赴事故现场。由于事发黑夜,目击者少,可用信息有限,民警只在现场找到了一块长30多厘米、宽20多厘米的长条形银灰色塑料壳,以及几块稍小的塑料碎片。

带着这块塑料壳,民警找到一家汽车修理厂,与修车师傅联合“会诊”。细心的民警最终从破烂的塑料壳内发现“长城”字样。民警判断肇事车辆应该是一辆银灰色长城牌皮卡。

监控视频锁定肇事车辆

办案民警再次来到事故现场路段,寻找目击证人或其他破案线索。不一会,民警在附近路口发现一处监控探头。

此时,已是晚上10时许,民警立即调取附近监控视频,最终在“车海”中发现有几辆可疑车辆。经比对排查,发现一辆银灰色的皮卡嫌疑*大。

于是,民警按图索骥,顺着嫌疑车运行轨迹“跟踪”,然而,嫌疑车辆在经过几个路口后,在视频中销声匿迹。

民警没有气馁,拖着疲惫的身子继续搜寻。他们在万和派出所和交警四中队万和交通服务站警力的配合下,临时制定排查方案,决定以嫌疑车辆最后消失的路口为中心点,逐渐向周围扩大查找范围。

30分钟后,民警在一家民房前发现了一辆银灰色的皮卡,该车左前方大灯附近有撞击的痕迹,塑料壳缺一大块。民警拿来事故现场散落的塑料壳比对,刚好吻合。

被窝中揪出梦中肇事者

肇事车辆被锁定,民警立即进行布控。询问房主得知,该车辆是一山东籍租客翟某的车。在房东的配合下打开了出租屋,此时翟某正在酣睡中。民警当即将其在被窝中揪出,此时,时间已经是凌晨1时30分。

翟某如实向民警交代了事发经过。原来,当晚翟某和一群朋友在万和镇一家餐馆吃饭,席间喝了不少酒,散席后他驾驶轻型皮卡回出租屋。当车行驶至万和镇兰花小区门前路段,不慎将前方同向行驶的一辆电动车撞倒后,借着雨夜侥幸驾车逃离了现场。

办案民警将翟某带到就近的卫生院抽取血样,经检验翟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84.1mg/100ml,属醉酒驾驶。

目前,翟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已经立案并执行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逃逸与否,判罚大相径庭

不逃可能判缓刑逃逸可判7年以上

据交警介绍,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严惩,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交通事故中,肇事者如果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再加上逃逸的话,就是属于加重情节,量刑在三到七年之间,情节特别严重的,在七年以上。如果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但没有逃逸,那么判刑幅度一般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方如果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赔付受害方,还有可能会被判处缓期执行。

(原标题:男子雨夜醉驾撞人逃逸 6小时后睡梦中被抓获)

责任编辑: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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