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要比商业贷款利率低,买房确实能节省不少钱,也能减轻以后生活的压力。所以,住房公积金一直以来都是市民买房关注的焦点,尤其是现在的年轻人买房,都会选择用公积金贷款。
今年上半年随州房价呈小幅上涨的态势,不排除下半年继续上扬的可能,对于购房者尤其是经济条件有限的刚需一族来说,买房还是能省则省。公积金贷款买房就是一种不错的选择,但并不是所有楼盘都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随州目前还有哪些楼盘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呢?小编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随州支持公积金贷款在售楼盘一览表,以供参考,也给您的置业安家多些选择。
据小编从售楼部统计,目前随州城区云海天地、海翼·汉东至尊、帝明世家、红星国际广场、季梁佳园、金泰国际、旺城家园等多家楼盘暂时停止支持公积金贷款买房,若想了解后期相关的情况变动,可持续关注随州房产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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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7年2月27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停受理发放各合作楼盘的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启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贴息贷款业务。恢复受理发放合作楼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及时另行公告。
何为“公转商”贴息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性个人住房贴息贷款(以下简称贴息贷款),是指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资金流动性相对不足时,由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以下简称贷款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公积金中心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审批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产生的利息差额,给予借款人补贴的贷款方式。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和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一、严格执行贷款申请时限要求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不含一次性补缴)以上的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非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可贷额度核定范围。对曾经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本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在异地缴存的公积金余额转入本市的,可合并计入可贷额度核定范围。
二、二套房认定标准及贷款政策调整
取消之前的“缴存职工家庭已有一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的住房,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可按照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的规定。
对于二套房贷款政策调整,主要体现了支持“首套、首贷”原则,实施“认房又认贷”的差别化贷款政策。本次对首套房、二套房,首次贷、二次贷的首付比例、利率作了不同的规定。具体如下:
职工家庭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因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已有一套住房,因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为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职工家庭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因购买首套住房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为二次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三、从严把握还贷能力认定标准
月还款额度不超过家庭经济收入的60%调整为50%。职工家庭经济收入为夫妻双方收入合计。月收入以职工夫妻双方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准。职工的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收入证明及近6个月的收入银行流水。
四、调整贷款额度与计算方式
将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由40万元调整到30万元。基于如下考虑:一是根据我市公积金贷款业务系统统计2016年度户均贷款额28.33万元,30万元的限额能够基本满足职工贷款需求。二是根据市房产局统计2016年度全市新建商品住房均价为3185元/平方米,30万元贷款可支持职工家庭购买117平方米中小户型住房(个人首付20%)。
五、调整提取限额
购房提取限额不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70%。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营的实际情况,同时也为体现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的互助特性,本次对职工因购房、偿还住房贷款等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恢复到不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70%。
六、规范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贷款
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本市城镇购房可持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及贷款次数证明(含近6个月的缴存流水),在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还款保证金账户,一次性存入6000元还款保证金后,申请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其缴存余额和贷款次数确定可贷额度。6000元还款保证金不计入可贷额度核定范围,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退还保证金账户存储余额。
七、规范个人缴存者缴存使用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以下简称个人缴存者)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10%,月缴存额最高不超过当年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缴存额上限(2017年我市个人缴存者最低为每月325元,最高为市城区2730元,随县2520元,广水2480元)。在本市城镇购房办理公积金贷款后,月缴存额按不低于每月应还贷额确定。个人缴存者可签订《委托授权书》,由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直接从其公积金账户内扣划公积金用于还款。